2019年6月27日,UL官方發布通知:
美國交通運輸部2018年11月27日發布一項擬議規則83 Fed. Reg. 60970,該規則修訂了目前的鋰電池法規,很快會完成最終法規的制定,并將于2020年1月1日開始生效。
基于該規則的要求,鋰電池的必須根據UN38.3的標準進行測試,而通常含鋰電池產品的運輸方或者消費者并不能夠確認電池是否經過完整的測試并通過。因此現在UL要求所有注冊WERCSmart的鋰電池或含鋰電池產品都需要上傳UN38.3的測試報告。
通知原文如下:
針對以上通知,UL官方對鋰電池及含鋰電池產品上傳UN 38.3報告具體時間要求如下:
2019年6月28日開始,所有新注冊鋰電池或含鋰電池產品的注冊需上傳UN 38.3報告;
2019年8月1日開始,所有已經完成注冊的鋰電池或含鋰電池產品需上傳UN 38.3報告,否則該注冊將被暫停,在暫停前會收到“NEEDS ATTENTION"的通知。
需要采取的措施:
已經注冊完成的鋰電池產品需要通過重新認證的方式上傳UN38.3測試報告
已經注冊完成的含電池產品需要重新關聯更新后的鋰電池產品,否則將無法繼續在零售商銷售
注意事項:
鋰電池產品不管是已經注冊完成的或者新注冊的產品,都需要上傳符合OSHA規范的AIS(Article Information Sheet)文件
UN38.3報告必須是有相關資質的實驗室出具的
TCT可提供服務:
鋰電池的WERCSmart注冊服務
含鋰電池產品的WERCSmart注冊服務
AIS文件編寫
UN38.3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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