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體系(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的IEC體系)是IECEE運作的-個國際體系,IECEE各成員國認證機構以IEC標準為基礎對電工產品安全性能進行測試,其測試結果即CB測試報告和CB測試證書在IECEE各成員國得到相互認可的體系。目的是為了減少由于必須滿足不同國家認證或批準準則而產生的國際貿易壁壘。IECEE 是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組織的簡稱。
CB體系的范圍
CB體系覆蓋的產品是IECEE系統所承認的IEC標準范圍內的產品。當三個以上的成員國宣布他們希望并支持某種標準加入CB體系時,新的IEC標準將被CB體系采用。目前使用的IEC標準發布在CB公報和IECEE網站上。
目前電磁兼容性(EMC)沒有納入CB體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標準特別要求。但是,CB體系已經開始向其成員調查他們對與安全測試一起進行EMC測量的意愿。這一調研的結果將公布在以此為主題的CB公報上。
CB體系成員國
截止至今, 全球共有51個國家的66個認證機構及其下屬的270多個CB實驗室參加了這一互任體系。參加CB體系的成員國家包括了所有中國機電產品的主要出口國.
阿根廷、奧地利、澳大利亞、白俄羅斯、比利時、巴西、加拿大、中國、捷克、德國、 丹麥、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印度、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波蘭、 葡萄牙、俄羅斯、羅馬尼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南非、土耳其、烏克蘭、美國、南斯拉夫、瑞士、 馬來西亞、瑞典、泰國、阿聯酋、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保加利亞、烏拉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開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內市場和國際貿易都得到迅速發展。我國的許多出口企業,由于不了解各國認證制度的要求,許多出口產品無法打進國際市場,價格也遠遠低于所在國經過認證的同類產品。因此,這些企業每年不得不花費十分珍貴的外匯,申請外國認證和由外國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為了適應國際貿易的需要,國家逐步推行國際通行的認證制度。1991年5月7日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條例》,國家技術監督局也發布一些貫徹《條例》的規章,保證認證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中國電工產品認證委員會在1954年成立后,一直為取得國際間的相互認可而努力,以便為電工產品出口服務,1991年6月中國電工產品認證委員會被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安全認證組織(iEcEE)管理委員會(Mc)接受為認可和頒發CB證書的國家認證機構。下屬的9個檢測站接受為CB試驗室(認證機構試驗室),所有有關電氣產品,只要企業取得了委員會出具的cB證書和測試報告,IECEE一ccB體系內的30個成員國將予以認可,基本上免去再送樣到進口國測試,這樣既省費用又省時地獲得該國的認證合格證書,對出口產品極為有利。
CB證書的作用
獲得cB測試證書的企業有利于產品出口用于家庭、辦公室、車間和類似場所的電工產品"直接涉及人身的安全,這類產品在一部分國家中實行強制性認證,即取得該國的認證合格證書后,才允許出口到該國,并在該國市場上銷售。即使在未實行強制性認證的國家中,消費者為了自身的安全,都愿意購買經過認證而帶有認證標志的產品。因此,大的百貨商店也只銷售經過認證的產品,在售價上也高于卡經認證的產品,正如我國賣給香港商人的電動工具,他們對取得CB證書的產品比未經認證的產品,開價每個多2美元,經過認證的產品能保障用戶的人身安全、,容易銷售而售價也相對要高,此外,企業銷售未經認證的產品還承擔著賠償損失的風險,一旦判定由于產品帶給消費者人身或財產的損失,企業有賠償的責任。出現這種事故將給我國在國際市場上帶來不良的后果,這類產品在國際貿易中就難以找到客戶。因此,不僅在經濟上受到損失,同時也喪失了信譽。如何取得進口國的認證合格證書,可以采用兩種程序來獲得該證書:第一種程序是產品已經獲得CB測試證書,使用該證書附帶CB測試報告向進口國申請該國的認證合格證書;第二種程序是產品未獲得CB測試證書,直接向進口國申請該國的認證合格證書,若采用第二種程序,申請人首先就得按進口國的國家認證機構規定的樣品數量,送樣品到該國指定的檢測試驗室進行測試,還要支付測試費用。樣品測試合格后,該國的國家認證機構派審查員或委托我國的檢測站對申請企業的質量保證能力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可以獲得該國的認證合格證書,使用他們的標志,若采用第一種程序,申請人只需將獲得的CB測試證書及CB測試報告(井附有按該國提出的差異項目的測試結果)寄到該國的國家認證機構,不需寄送樣品或僅寄個別樣品復核,即可認可測試結果,最后該國的國家認證機構對工廠的質量保證能力審查合格,就可獲得認證合格證書,可使用該國認證機構的標志。比較這兩種程序,就能根宿楚地了解到,第一種程序比第二種程序簡便而且經濟。我國企業獲得了中國電工產品認證委員會頒發的CB測試證書后,向CB體系成員國申請該國國家認證機構的認證合格證書;既經濟,又省時。